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4月10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周五集中学习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守国家秘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条例》于2025年11月26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包括总则、定密管理、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强调保密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每年4月为保密宣传教育月。
通过学习原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必须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构建领导有力、体系完备、攻防兼备、协同共治的保密工作格局。大家一致表示,这既关系到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也有利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在保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触犯保密条例将面临的法律责任等方向更加明确。
中心主要领导强调,要坚持把保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条例》精神融入日常管理全过程,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安全,为全州缴存人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审计法规科科长表示,将把《条例》要求与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保密自查自评机制,加强涉密人员培训与日常监管,推动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尉犁管理部负责人表示,作为一线服务部门,将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在贷款审批、提取审核等业务环节中规范管理缴存人信息资料,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向缴存人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共同维护信息安全和行业秩序。
窗口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学习,增强了职业敏感性和责任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业务服务与保密安全两不误。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学法用法与业务提升深度融合,以更高水平的法治素养护航住房公积金事业行稳致远。(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