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规定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巴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巴医保发〔2022〕2号)。
特此公示。
巴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规定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巴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巴医保发〔2022〕2号)。
特此公示。
巴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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