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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3 1.7w 阅读 391 点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巴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7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及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管理费执行情况和2025年管理费预算安排建议的报告》《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至100万元的请示》《巴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宜居安居的意见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巴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4人,其中,在编63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80家,净增单位150家;新开户人数1.76万人,净增人数0.22万人;实缴单位3602家,实缴人数17.55万人,缴存额45.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35%、1.27%、4.99%。2025年末,缴存总额461.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97%;缴存余额144.72亿元,同比增长7.8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7.87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05亿元,同比下降0.4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81%,比上年减少4.2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16.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3%。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4.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1%、9.48%。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2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3万笔183.33亿元,贷款余额81.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10%、8.41%、1.2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6.18%,比上年末减少3.6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 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36笔19115.7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4913.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7705.4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4.95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2.73亿元,1年以上定期7.4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8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5234.28万元,同比下降1.67%。存款利息11908.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3322.91万元,其他收入3.1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 21297.10万元,同比增长5.56%;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1050.9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7.30万元,其他支出28.8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3937.18万元,同比下降10.9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96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41.18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27.3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13.14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489.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7972.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286.56万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人员经费1235.89万元,公用经费460.44万元,专项经费590.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85.85万元,不良率0.0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489.09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4.95%,非企业单位占54.47%,灵活就业人员占0.5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4.89%,非企业单位占26.37%,灵活就业人员占8.7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33%,租赁住房占5.19%,老旧小区改造占 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6.9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4.70 %,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1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47.6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9.04%,比上年末增加6.35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7.3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2.6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2.89%,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7.11%,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9.01%,30岁-40岁(含)占34.11%,40岁-50岁(含)占13.39%,50岁以上占3.4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8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1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9.66%,比上年减少6.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一是支持缴存人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所购房首付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该套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是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支持已累计租房提取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三是推出住房公积金租房一件事联办服务。四是扩大租房提取范围,缴存人家庭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动产权登记的,在县市无房或本县市有房但工作通勤距离超过7公里的缴存人租房,或本县市有房但因子女教育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五是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30万元。六是对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调整贷款政策。

一是放宽贷款缩期次数。二是开通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按月对冲”业务。三是开通征信查询使用权限。四是将巴州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五是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展期业务。六是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七是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或购买现房销售、“以旧换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30万元;对同时符合多种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缴存人家庭,采取叠加上浮比例测算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万元。八是疆内缴存人在自治区任一拟购房县(市、区)无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二孩及以上家庭(未成年)二次贷款购房,同样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在疆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疆外缴存人,在巴州购房也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九是缴存人已提取所购房首付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该套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十是允许在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十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年龄上限统一延长至68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 优化提取政策。

一是允许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额提取互用。二是扩大租房提取范围。三是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支持已累计租房提取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四是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缮住房公共区域时,缴存人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由个人支付的分摊费用;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建成满20年的自住住房在“门窗”“水电气暖”更新时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五是缴存人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人家庭因成员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是缴存人家庭因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减要件、减环节、减时限、优流程”改革要求,以服务提质增效回应缴存人需求。精简办事材料,取消贷款缩期业务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推行高频业务容缺办理,常态化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保障群众办事便利;推出“午间不休息、周末不打烊”延时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全时段覆盖。自2025年4月7日延时服务落地以来,共办理归集业务135笔,提取业务1600笔,贷款业务182笔,不动产解押抵押44笔。

2. 创新本地再交易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模式,推行贷款与提取一体化办理。2025年11月,整合本地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贷款申请与提取业务统一受理、联动办理,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缴存人办事体验。

3. 深化实施“一月一主题”精准宣传计划,提升政策知晓率与覆盖面。聚焦灵活就业群体等重点服务对象,靶向制定宣传内容,针对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分主题、分场景设计政策解读材料。统筹11个管理部力量,组建宣传服务队,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双渠道推进宣传,线上全年发布宣传信息855篇;线下开展政策宣讲、现场咨询等活动130余场次。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 拓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业务。先后开通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对冲业务,实现公积金账户与商业贷款账户资金无缝衔接、自动划转。2025年办理商贷“按月对冲”业务132笔。

2. 创建住房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办场景。深化跨政务部门协同,主动对接自治州数字化发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实现业务流程再造与数据互通,让缴存人办理相关业务只需跑一个部门即可办结。“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突破,打通“贷款购房一件事”“贷款结清一件事”渠道,2025年办理“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253笔,“贷款结清一件事”业务149笔。

3. 将征信数据融入业务系统,实现个人征信数据“可用不可见”,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4. 深入推进“互联网+公积金”一体化建设。智慧服务升级,建成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开发商网厅三大线上渠道,手机公积金APP可办业务达31项,实现即时审批、资金“秒到账”。推动“全疆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提质增效。2025年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79笔1781.66万元;“全疆通办”业务427笔3801.51万元;“亮码可办”业务508笔。2025年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上线政策咨询智能客服,提升群众咨询体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 集体:

(1)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驻库尔勒市普惠乡普惠村工作队被评为自治区驻村工作“五个一百”优秀工作队。

(2)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驻库尔勒市普惠乡普惠村工作队被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典型—自治区驻村工作优秀工作队”。

(3)中心在2025年度自治州绩效考核等次评定为“好”。

(4)中心工会获得“2025年自治州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工会”荣誉称号。

(5)中心选送项目《党旗领航 惠民先锋》在“天山先锋杯”第一届自治州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6)中心及中心和静管理部获得2025年度自治州政务服务“红旗窗口单位”荣誉称号;中心焉耆管理部获得焉耆县2025年度“红旗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7)中心在自治州“石榴花·巾帼展风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职工运动会、州直机关2025年“先锋杯”职工运动会项目中获得第一名1个、第二名1个、三等奖1个。

(8)中心焉耆管理部获得“2025年度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驻焉单位”荣誉称号。

2. 个人:

(1)中心尉犁管理部副主任徐光耀被自治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自治州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中心刘璐在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州党委统战部联合组织的“边疆人民心向党·同心共筑中国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知识竞答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3)中心张波、王雄荣登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在《我的巴州》开设的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闪光言行”榜。

(4)中心库尔勒南市区管理部杨蕊溪、王艳君、焉耆管理部田秀萍分别获得2025年度自治州政务服务“先进工作者”“服务之星”、焉耆自治县政务服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六)2025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不存在需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七)2025年不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