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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4044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14 1.3w 阅读 482 点赞

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34044号提案的答复

邓永平、高传光、艾尔肯·吐尔逊、曹乌仁其米克、马建贵、党曾、图尔荪古丽·纳斯尔、吐逊汗·瓦尔斯、库尔班·阿不力孜、师建国委员:

您好!您在自治州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州域内取消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逐级转诊转院备案手续的提案》(第133404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国家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旨在合理分流患者、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益、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解决我国“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国家卫健委不断深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医院建设,推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医保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为了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医改决策部署,推进分级诊疗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明确实行医保差别化报销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减轻群众医疗费用的负担。

2022年巴州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巴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医保规〔2022〕2号,转诊转院、急诊住院(州域外)起付线为600元,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按州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住院按本地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下降20%报销。在州域内具备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因医疗技术水平、诊断治疗设备限制无法确诊或治疗的,由医疗机构按逐级转院的原则出具转诊意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管领导:李艳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2276171

承办人:曹鲁蒙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261025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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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